合澎湖民宿肥一保安與數百女性發生關係 寫“性愛日記”記錄
  劉強(化名)結婚在合肥當保安。
  15年來,他先後與數百名女網友發生了關係,並寫了四五本“性愛日記”新竹買房,其中還記錄了與多名未成年女性和智障女性的交往點滴。昨天記者獲悉,劉強因強姦婦女一人、姦淫婦女三人,構成強姦罪,被合肥市中院判處無期徒刑。
  與數百女性西服發生關係
  出生於1975年的劉固態硬碟強,曾是合肥市公安局保安公司的一名員工。
  公訴機關指控:1998年以來,被告人劉強利用QQ等聊天工具,用虛假的身份信息與對方聊天,騙取女性網友的信任,然後約在其租住的房屋內或女網友家中見面。15年來,劉強先後與數百名女性發生了性關係。
  這些數字是如何統計出來的呢?原來,劉強有個特殊的癖好:寫“性愛日記”。每次與女網友發生性關係後,劉強都會詳細地記錄下交往的點滴。有時候,他還會對女網友的某項特征進行標註,並表達出自己的情感。
  竟稱強姦處女很幸福
  檢方指控,劉強強姦了幼女史某某、董某、楊某某,強姦了智障女虞某某(化名)數十次。
  被害人史某某在劉強的筆記中編號為第57號,系1996年出生的合肥市某中學初二學生。 2009年10月31日下午,劉強將史某某騙到徽州路與繁華大道交口,將其哄騙到自己的住處,與史某某發生了性關係,並用相機對其拍了照。
  被害人董某在劉強的筆記中編為第59號,標註處女,是1997年出生的初一學生。 2009年11月18日,劉強來到董某家中。見面後,劉強明知董某隻有12歲,仍與其發生了性關係。事後,劉強在日記中寫道,為此“感到太幸福”。
  2010年下半年,劉強網聊認識了智障女虞某某。此後,在劉強的住處,曾強姦虞某某多達50次以上。
  去年1月4日,楊某某在父母的陪同下報警。當天15時許,劉強被抓獲歸案。
  一審獲無期徒刑
  日前,合肥市中院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。法院審理認為:被告人劉強強姦婦女一人、姦淫婦女三人,其行為構成強姦罪,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。
  被告人劉強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,應從重處罰,鑒於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可從輕處罰。
  最終,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劉強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    (實習生周絲韻、記者李進)
    來源:安徽商報
(編輯:SN09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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