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南省煤炭工業管理局重組後的主要職責、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,近日獲省政府批准下發。按照規定,該局納入了原屬其他三個部門的部分職責,同時也取消了自己原有的一些職責,成為雲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的副廳級部門管理機構。
  省政府重組省煤炭工業管理局,意在理順我省煤炭管理體制,有效解決“多龍治煤”問題。重組後,該局機關行政編製40名,設局長1名(副廳級)、副局長3名(正處級)。
  取消煤炭生產經營頒證,承接煤炭行業技改
  規定根據中共中央、國務院批覆的雲南省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確定。
  重組後,原屬省煤炭工業管理局的以下職責予以取消:
  1. 煤炭經營資格證頒發
  2. 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
  3. 煤礦礦長資格證頒發及有關培訓、考核等工作
  4. 根據國家、雲南省的規定,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
  原屬其他三個部門的職責,納入省煤炭工業管理局:
  1. 省工信委負責的煤炭行業管理、指導煤炭生產、技術改造職責
  2. 省安監局負責的煤礦安全生產的行業監督管理職責
  3. 省能源局負責的擬訂煤炭發展戰略、行業規劃職責  (原標題:雲南省煤炭工業管理局重組 有效解決“多龍治煤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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